
公告日期:2025-04-26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本人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立讯精密”)的独
立董事,在 2024 年度,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应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 年度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英,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博士后,现任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研究员。本人于 1984 年就职于中国地质大学,担任讲师职务;1994 年加入武汉市社科院政法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0 年就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2018 年起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且本人已连任两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继任。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与 2 次股东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出席董
本人均表达了同意意见,没有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参加会议 1 次,亲自出席会议 1 次,
没有缺席或委托的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参加会议 1 次,亲自出席会议 1 次,没有缺席或委托的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1 次,亲自出席 1 次,没有缺席或委托的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2 次,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没有缺席或委托的情况。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充分地尽职调查。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了及时、合理的反馈。对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审慎考虑后,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出现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所有会议,没有缺席或者委托的情况。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过程中,认真审阅与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企业财务信息等议案或事项相关的会议资料,与董事会秘书或各委员会的执行部门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全面、客观、公正地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不仅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也体现和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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