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审查主体,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提名程序合规性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涉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提名流程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有效性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全体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合规性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的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尚大斌先生、周仁锟先生、黄庆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蔡高锐先生(会计专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提名程序合规规范,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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