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 3 名,亲自出席委员 3 名。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陈不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委员陈海霞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347 元/份调整为 16.167 元/份。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具体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宜。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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