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3.1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 1.4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部分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6、担保最高债权余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2025)淮银综授额字第 000017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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