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伟,男,1972年7月出生,本人曾在山东华日集团总公司、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科长、财务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执行总裁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荣通鸿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山东深流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报告期内,在召开董事会前,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还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1 5 0 0 否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 审议议案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
告》《2024年一季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内审工作
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2024年审计委员会 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
第一次会议 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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