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0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1062 号),2024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685,334.1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2,822,411.7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
润为-1,296,486,681.7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86,075,548.22 元。
因公司 2024 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4 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9,685,334.17 -971,207,098.07 -982,329,836.7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340,833,155.6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96,486,681.7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31,283,866.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及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应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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