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1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周四)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91 人,代表股份 964,668,88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1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8,706,4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0 人,代表股份 465,962,4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39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单颖之律师、谢丽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陈德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同意 414,782,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6%;反对 1,176,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弃权 7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3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67%;反对1,17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30%;弃权 7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3%。
2、《关于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 580,705,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1%;反对 1,185,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7%;弃权 7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26,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38%;反对1,185,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44%;弃权 7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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