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0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周五)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7 人,代表股份 919,374,8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8,706,4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6 人,代表股份 420,668,3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0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谢丽媛律师、杨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919,08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213,2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90,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0%;反对 213,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7%;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2%。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18,87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 428,3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7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27%;反对 428,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2%;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2%。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19,11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反对 156,7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0,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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