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8:23:11 股吧网页版
申通快递: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0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周五)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7 人,代表股份 919,374,8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8,706,4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6 人,代表股份 420,668,3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0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谢丽媛律师、杨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919,08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213,2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90,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0%;反对 213,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7%;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2%。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18,87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 428,3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7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27%;反对 428,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2%;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2%。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19,11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反对 156,7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0,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