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8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银”)、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得泽”)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分别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和 8,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5 年。同时,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担保事项已经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8 月 29 日、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申通有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简阳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申通有限为四川瑞银向工行简阳支行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7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保证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2,700 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 264,331.2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9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243,300 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21,031.2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236,965.7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16%,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22,965.74 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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