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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0:24:06 股吧网页版
申通快递: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8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
书》暨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供应链”)、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与浙江菜鸟供应链、阿里创投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有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鸟物流”或“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丹鸟物
流 100%股权,丹鸟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2025 年 7 月 25 日,申
通有限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和购买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55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完成交易价款支付、股权转让工商登记等工作。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55 号)。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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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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