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整体调整为“股东会”,并调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4.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综上,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鉴于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
程》中的监事会章节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表述;同时,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
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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