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50 人,代表股份 976,510,6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91,859,86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5 人,代表股份 484,650,79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599%。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单颖之律师、杨翰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陈德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同意 426,874,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4%;反对 969,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5%;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173,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81%;反对969,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3%;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2)《关于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 592,807,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968,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1%;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175,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4%;反对96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36%;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50%。
2、《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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