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4 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5
时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陈德军先生《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军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675,345 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3.3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三项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5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