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21:17:05 股吧网页版
申通快递: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的临时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的条件,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
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