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36:28 股吧网页版
申通快递: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德勤华永在 2024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
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德勤华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斌,自 2006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斌先生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
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步君,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
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