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0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德勤华永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报重点关注的事项等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德勤华永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汇报执
行的内部控制审计程序情况、对重要报表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等。
4、2025 年 4 月 10 日,德勤华永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主要财务
数据,并详细说明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同时与公司的有关管理人员充分交流。
5、2025 年 4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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