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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8:36:36 股吧网页版
海格通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9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2,481,833,94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因股份回购等原因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未进行回购。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81,833,94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0 股,本次权益分派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5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197 广州数字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1*****628 余青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60 元/股(含)。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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