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4、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6.85元/股调整为15.14元/股,期权数量由29,992,000份调整为32,991,200份。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1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9,7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27 人调整为 615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2,991,200份调整为32,631,5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1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