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陈梅芳女士、林明彦先生、高启全先生、吴传林先生、王永翠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详见202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21,179,935,6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11,840,778,49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41,541,4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236,69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5,184,965元,详见《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详见202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236,69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56,071,119元。
鉴于公司经营和现金情况良好,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按照下述预案实施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22,573,080股为基数,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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