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玉文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玉文,男,193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78 年任职北京太阳能研究所,先后任研究员、副所长、研究所总工程师等职;1999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兼中国太阳能光伏专业委
员会主任等职;2017 年至 2022 年 3 月,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监事长;2005 年
至 2017 年,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世界光伏会议(WCP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 年起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2017—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荣誉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委托
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赵玉文 16 16 0 0 否 4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保证公司未来运营的人才需求。报告期内,及时关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未发现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
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参与 4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
议,参与了电站项目、可持续发展暨 ESG 报告、收购扬州晶澳少数股东股权及阿曼项目等事项的审议工作,对公司战略、长期产能规划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审计机构毕
马威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
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及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到期未行权期权、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听取了高管年终述职并参与年终考评工作。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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