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
“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经验的审计工作团队以及包括税务、信息系统等多领域的专家全程支持。毕马威华振分别在审计计划和预审及年审总结阶段就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质量管理措施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行业审计经验、执业质量、信息安全管理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毕马威华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4 年审审计
计划。2025 年 1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了 2024 年审审
计计划沟通会,对 2024 年预审的审计发现以及年审的审计要点、重要提示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年审审计总
结沟通会,对 2024 年年审的审计发现、审计要点、审计结果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就关注问题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交流,对年度审计结果发表意见。
四、总体履职情况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并客观、公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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