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秦晓路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秦晓路,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福建省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
硕士、审计硕士、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任福建中邮普泰移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历任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2019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委托
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秦晓路 16 16 0 0 否 4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 6 次会议,与审计
机构毕马威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度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就审计计划、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要点、质量管理措施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工作整体进展,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审阅会议议案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不少于15日的规定。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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