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根据公司发展规模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审计部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审计部负责人应具有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审计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审计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公司应当保障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审计部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原则。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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