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就欧菲光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9,999,976.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587,002.73 元。2021 年 8 月 25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
金账户。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 号《验资报告》。
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75,8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207,400.00
2 3D 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145,000.00 122,600.00
3 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158,700.00 120,6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0 25,2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780,800.00 675,800.00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主体
号 资金金额
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 236,400.00 151,458.70 (曾用名:安徽晶润光电科技
设项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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