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审议结果为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6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中兴华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曾受到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 次。中兴华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树,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 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