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
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敏感报道、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敏感或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舆情工作
组工作及履职,成员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
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
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上海证监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舆情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部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
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
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
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
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
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
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
织好对外宣传工作,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等相关方的真
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客观、真诚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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