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彦山)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彦山,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1995 年起,历任河北省怀安县化肥厂职员、河北通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管中心总经理、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华盛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卫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延川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山丹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天津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睿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威信昆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天壕金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9 次,实际参加 9 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4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股东大会 5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聘任总裁事项进行审查。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七次审计委员会,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债权转让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前置审查。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及调研检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调研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 天。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组织安排了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事前讨论,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交流,并及时提供
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材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协助及保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并对相关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参与沟通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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