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 年,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5 年 1 月,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21 层 2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步湘。
截至 2024 年末,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33 人,注册会
计师58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66人。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4 亿元,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35 亿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0.28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财政部处以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董事进行
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后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关注事项、审计范围及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2024 年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重点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重点事项发表意见。
(四)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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