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61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3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说明,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
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内容的财务数据及其他事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