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43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契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电新”)“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和子公司绿色工厂的要求,公司拟利用宁乡产业园、望城产业园和衡阳产业园现有及新建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屋顶光伏项目”),三个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投资总金额预计为7,961.77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长高电新宁乡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项目地址:湖南省宁乡市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长高电新宁乡产业园现有7#、8#、10#栋厂房及新建的9#、11#、12#栋厂房屋顶。
4、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投资回收方式:公司宁乡产业园区各用电单位根据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19.33万元
7、建设周期:6个月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的长高望城生产基地改扩建后的1#、2#厂房屋顶
4、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投资回收方式:公司望城生产基地用电单位根据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897.45万元
7、建设周期:6个月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衡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项目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科学城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森源”)新建的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1#、2#、3#、4#栋厂房、研发楼、倒班宿舍、辅助站房屋顶
4、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投资回收方式: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衡阳)用电单位长高森源根据使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44.99万元
7、建设周期:6个月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在公司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及满足子公司建设绿色工厂的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电力的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相关部门报备或审批,项目存在审批不被通过的风险;项目建设阶段存在材料及建设成本增加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电价下调、发电量及消纳不及预期、持续经营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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