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目 录
公司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一、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条件的说明......4
二、本次发行概况 ......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29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30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33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33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长高电新/发行人/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本预案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
可转债 指 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证券
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募集说明书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董事会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预案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557.82 万元(含 85,557.82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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