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CAC 关于2024 年度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CAC 核字[2025]0005 号
CAC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AC 关于2024年度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CAC 核字[2025]0005 号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长高电新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长高电新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4 年度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CAC 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长高电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长高电新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长高电新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4 年度长高电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CAC
CAC
CAC CAC
CAC CAC
CAC CAC
使用
报告
仅供
使用
报告
仅供
使用
报告
仅供
使用
报告
仅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