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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1:48:13 股吧网页版
长高电新: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08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总部大楼 16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及
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请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及审核的 2024 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103,936.87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92,458.57 元,2024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1,147,078,681.15 元,2024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7,678,622.34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当前的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 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49,626,566.8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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