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15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原则
1、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2、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董监高(不含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利润奖励考核办法计发。负责市场营销工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销售订单提取绩效薪酬,不参与年度利润奖励考核的分配。
3、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
原则在集团公司或者子公司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薪酬。监事在控股子公司兼任主要职务的,在子公司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薪酬。
四、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基本薪酬
职务 薪酬(万元)
董事长 35
董事 19
监事会主席 24
监事 11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
职务 薪酬(万元)
总裁 38
常务副总裁 35
副总裁(主管市场营销工作) 26
董事会秘书 20
财务总监 20
五、发放办法
1、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的70%按月发放,30%在年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在年终考核结算后一次性发放。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上述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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