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业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入池质押、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三)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即有效期限内某一时点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及收入规模扩大,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收取数量增加较快,同时,采购业务量同比大幅增加,对外支付采购货款需求增长也较快。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的成本及风险。
(二)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有效利用公司票据资产,平衡公司经营性资金收付,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可将票据打包后进行整体融资,可获得比单张票据融资更优惠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票据托收回笼的资金,可灵活配置短期理财业务,获得增值收益,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四)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集中管理,公司总部可掌握各成员单位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错配情况频繁,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通过用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且公司自有的流动资金充裕,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故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风险。票据池合作银行限于全国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实施过程采取逐步试点,完善操作方案和流程后再加大业务量,此外,将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业务合规风险。公司票据池业务由内审部门不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合同审核由法务部门审核,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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