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3、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
4、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佛山市国星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6、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研发、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生产、研发、销售LED外延片和芯片;钒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化工产品、展览服务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控制、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采购管理、销售业务、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之内控情况
1、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其建立相应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经营事项、报送重要文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季度(月度)经营报告;通过建立和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手段来强化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
2、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其中明确了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规定了投资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从而有效地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更加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公司投资严格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3、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制度对对外担保从规模限制、决策权限、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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