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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25:08 股吧网页版
中原内配: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工作体系,加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管理(以下合称“ESG”),强化公司ESG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ESG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客户、供应商、员工、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合作伙伴、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ESG报告。

第二章 ESG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
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
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
积极参与地方发展、社区事务、救灾助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
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ESG管
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为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设ESG工作办公室,为ESG各项工作的执行机构;

(四)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四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责任为:

(一)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管理制度,统筹ESG工作;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研究实质性议题,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ESG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ESG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

1、拟定ESG管理相关制度,完善ESG工作管理体系;

2、梳理公司利益相关方,配合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组织ESG重大议题判定;

3、收集汇总ESG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4、统筹协调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5、统筹利益相关方ESG需求回应;

6、跟踪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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