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1:13:15 股吧网页版
中南文化: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新能源”)拟与关联方江阴金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新能源”)合资设立江阴临港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临港国联新能源”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金港新能源拟以现金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国联新能源拟以现金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49%。

(二)关联关系介绍

国联新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港新能源是江阴临港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创新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效南先生在临港创新投资担任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董事会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效南先生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金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EFCRN44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霞

成立日期:2025-03-3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珠江路200号2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阴临港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效南先生在临港创新投资担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主要财务数据:金港新能源为2025年3月31日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5、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江阴临港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珠江路200号208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管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储能系统的研发、设计、施工;储能系统、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和服务;储能电站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运营;电力设备的安装、维修、运营;电力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电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发电工
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信息为准。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国联新能源与金港新能源共同投资新设合资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各方均以现金出资,根据持股比例共同投入、共担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合资设立江阴临港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江阴金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