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兴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4,886,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17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76,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113,410,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129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851,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563%。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4,060,78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3%;
反对 815,7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0%;
弃权 10,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94%;反对 8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6099%;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7%。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4,060,78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3%;
反对 817,7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7%;
弃权 8,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94%;反对 8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68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4,060,78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3%;
反对 817,7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7%;
弃权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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