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昇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副主任(主持工作);2023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
部参加,其中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7
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3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4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本报告期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 1/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相应职责、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对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专业意见的事项发生,本人无发表独立意见;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通过电话、现场参加沟通会议等方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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