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2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批 ...... 4
第一节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4
第二节 审议程序...... 4
第三节 关联交易的披露...... 5
第四章 回 避 ...... 5
第一节 总 则 ...... 5
第二节 回避主体...... 5
第三节 回避程序...... 7
第五章 附 则 ......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七条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五条、第六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批
第一节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总经理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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