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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5 18:27:11 股吧网页版
誉衡药业:关于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1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自愿性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以 1,115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受让取得《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及应用》的专利权。

2、本次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3、本次《技术转让合同》涉及的“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专利是拟开发用于靶向 TLK2 的基因治疗疗法,目前尚处于研发早期阶段。鉴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性,本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投资,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为推进公司创新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
了《技术转让合同》。本次校企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高校研发优势与公司产业转化能力有机结合,推动创新药物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公司在创新药产品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8529J

负责人:张罗

注册资本:27,014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护理学/医药学>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养/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首都医科大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技术转让合同》签署的背景

根据《中国青光眼指南(2020 年)》,青光眼是全球首位不可逆性致盲眼病。据估算,2020 年我国青光眼患者的人数可达到 2,100 万,致盲人数可达到567 万;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青光眼的患病率将逐年增加。

现有药物的治疗以降低眼压(IOP)为核心,但部分患者在眼压得到控制后仍持续恶化至失明——其核心病理“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GC)进行性死亡”长期缺乏有效干预。本项目涉及的“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是拟开发用于靶向 TLK2 的基因治疗疗法,有望切入“独立于降眼压的 RGC 神经保护”这一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该项目涉及到的 TLK2 青光眼轴机制为全球首创,区别于现有在研神经保护路线,具备较强的机制差异化,且在理论上具备一次性给药、长期表达的潜力,具有一定的研发价值和潜在的商业化前景。

鉴于上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

四、《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内容

首都医科大学将“一种钙超载介导神经元死亡的标志物及应用”(专利授权号:ZL 2022 1 0351580.3)的发明专利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后续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首都医科大学应在本合同签订且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内容、专利使用方法、技术背景资料、技术可行性实施报告等公司转化该专利的必要技术资料。

本合同生效后,由公司负责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首都医科大学应当予以配合。

2、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专利权转让的价款总额为 1,115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向首都医科大学分期支付。

3、违约责任

公司违反付款约定,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以当期应支付金额的 0.1%/天向首都医科大学支付违约金,最高至合同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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