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9:32:52 股吧网页版
誉衡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在金融机构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2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广州誉东健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誉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资管”)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资管月月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10年。当本资产管理计划非现金类资产全部变现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到期之前经投资者同意后,并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本资产管理计划可展期。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起息日 购买金额(万元)

2025年4月25日 3,000

合计 3,000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风险等级:R2级(中低风险)

6、业绩比较基准:2.6%(年化)

7、退出金额的计算方式:退出金额=退出份额×资产管理计划单位净值-业绩报酬(如有)

8、主要投资方向:

(1)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政策性银行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含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专项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ABS)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ABN)优先级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永续债、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以及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其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本资产管理计划可持有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换股所得的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

(3)公开募集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

2024年11月25日起,安信资管正式更名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管”)。根据国投资管出具的《投资说明函》:

(1)该产品目前持仓不含股票、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

(2)公司持有该产品期间,该产品不投资于股票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持有可转债、可交换债不会转、换为对应股票;

(3)该产品拟投资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前国投资管将提前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赎回,确保公司不会因国投资管原因出现超范围投资等问题。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安信资管(已更名为国投资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安信资管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资管周周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10年。当本资产管理计划非现金类资产全部变现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到期之前经投资者同意后,并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本资产管理计划可展期。

3、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及起息日:

起息日 购买金额(万元)

2025年4月30日 2,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