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22:02:11 股吧网页版
兴森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5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 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11日9:15至2025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91人,代表股份312,774,753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18.4020%。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6,014,076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4.47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86 人,代表股份 66,760,6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279%。

3、除公司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会)以及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慧2名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696,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6,682,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9%;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657,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4%;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 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6,64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7%;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905,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38%;反对 6,828,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32%;弃权 4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