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共三个议案。
3、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十个议案。
4、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共三个议案。
6、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和行使职权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运作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的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等相关事项,亦无其它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在履行职务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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