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09:43 股吧网页版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明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明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税协高端人才、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7月~2000年11月在兖矿集团兖州煤矿机械厂财务处任会计;2000年11月~2004年12月在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04年12月~2011年12月在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先后创办深圳思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深圳中韬华益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任合伙人、所长;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中韬华益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广州中韬华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任职期间,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未出席 大会的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王明强 3 3 0 0 0 否 3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和计划,审议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议案;积极参加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沟通讨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4 4 0 0 否

王明强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1 1 0 0 否

2024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组织公司内部审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年报披露前多个节点开展沟通,审阅了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初稿,并结合公司实际,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关注内容进行探讨,保障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