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瑞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深圳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湖北省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1992 年加入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2011 年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2013 年任深圳中航集团副总裁;2013 年~2015 年任中航国际高级副总裁。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深圳市华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武汉
睿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任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武汉瑞普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武汉睿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翰
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任职期间,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未出席 大会的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刘瑞林 3 3 0 0 0 否 3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参加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沟通讨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1 1 0 0 否
刘瑞林
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1 1 0 0 否
2024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在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年报披露前多个节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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