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并于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一、股东临时提案具体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喻荣虎、叶瑞尧、陶文英、深圳瑞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及相关附件材料,提出在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9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1项临时提案《关于实施三季
度报特别现金分红20亿的临时议案》,该项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近年来,贵公司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持续提升,现金储备充裕,具备实
施三季报特别现金分红的客观条件。
2、截至2025年中期,贵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189.85亿元,每股未分配利润
高达40元,每股净资产45.88元,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特别现金
分红的财务基础。
3、贵公司股价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甚至每股未分配利润,未能体现贵公司
的实际价值。分红有利于贵公司增强股东信心,提升市值管理水平,树立起“以
投资者为本”的良好形象。根据监管部门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分红
频次的倡导要求,特提出此临时提案:
拟实施三季报特别现金分红20亿;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贵公
司三季报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全权办理完毕上述特别现金分红事宜。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
(一)董事会有权认定股东临时提案的议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予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1 号指引》”)第 2.1.6 条之规定:“……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存在第一款规定情形,进而认定股东会不得对该临时提案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的,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临时提案的内容,并说明作出前述认定的依据及合法合规性,同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二)董事会对此次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
1、董事会对此次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理由
(1)股东喻荣虎、叶瑞尧、陶文英、深圳瑞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关于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声明及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声明,临时提案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自律监管 1 号指引》相关要求。
(2)股东喻荣虎、叶瑞尧、陶文英、深圳瑞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议案涉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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