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5,797,10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999,996.9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630,702.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369,294.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5,999,996.90
减:发行费用 6,630,702.7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9,369,294.1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2,918,516.5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3,409,131.55
加:利息收入 23,905,245.99
减:手续费支出 7,761.2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0,348,262.3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
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宾水道支行于 2021 年 3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于 2021 年 6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于 2024 年 4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金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441130100100520703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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