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37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 50%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
期限延长三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
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继续延长回购实施期限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为保障第二期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8 元/股(含),同时公司将第二期
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 6 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止。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四、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823,000 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 2.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1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049,719.29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3.88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289,000 股,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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